以前曾經聽過一個理論:
"一個人兩眼之間的眼距,會決定你愛上什麼樣的人。"
提出這個理論的某位科學界新星解釋說,
"兩個人在談戀愛的時候,一定會四目相對,
雙方的眼距不同的話,對視的時候眼睛就無法聚焦,久而久之就會導致分手。"
不過我覺得這個理論實在是太唬爛了。
研究遺傳學多年,本人提出的理論就合理的多--
一個人雙手互握的時候,有的人是左手拇指在上,有的人右手拇指在上。
這是基因決定的,國中課本都有教。 (左手在上是顯性,右手是隱性)
而情侶牽手走路的時候,一定是你左手牽我右手,或我右手牽你左手,
沒有你左手牽我左手的道理(是有一個要倒著走嗎?)。
所以!!! 左手拇指在上的人一定要跟左手拇指在上的人談戀愛。
反之亦然。
左手拇指在上的人要是跟右手拇指在上的人談戀愛,
牽手的時候就會兩隻姆指爭著要在上面,或兩隻都爭著在下面。
不管怎樣,一定會有一個人覺得卡卡的。不蘇胡。
要不就是你遷就我,不然就是我遷就你。
這種互相遷就的戀愛,可想見,是 不。會。有。結。果。的。呀!!
所以囉,這不就是"基因決定我愛你"嗎?
很有說服力吧 哇哈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