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/28/2008

基因決定我愛你

以前曾經聽過一個理論:

"一個人兩眼之間的眼距,會決定你愛上什麼樣的人。"



提出這個理論的某位科學界新星解釋說,

"兩個人在談戀愛的時候,一定會四目相對,

雙方的眼距不同的話,對視的時候眼睛就無法聚焦,久而久之就會導致分手。"


不過我覺得這個理論實在是太唬爛了。



研究遺傳學多年,本人提出的理論就合理的多--

一個人雙手互握的時候,有的人是左手拇指在上,有的人右手拇指在上。

這是基因決定的,國中課本都有教。 (左手在上是顯性,右手是隱性)

而情侶牽手走路的時候,一定是你左手牽我右手,或我右手牽你左手,

沒有你左手牽我左手的道理(是有一個要倒著走嗎?)。

所以!!!
左手拇指在上的人一定要跟左手拇指在上的人談戀愛。

反之亦然。

左手拇指在上的人要是跟右手拇指在上的人談戀愛,

牽手的時候就會兩隻姆指爭著要在上面,或兩隻都爭著在下面。


不管怎樣,一定會有一個人覺得卡卡的。不蘇胡。

要不就是你遷就我,不然就是我遷就你。

這種互相遷就的戀愛,可想見,是
不。會。有。結。果。的。呀!!



所以囉,這不就是"基因決定我愛你"嗎?

很有說服力吧 哇哈哈